產品認證
產品認證
01
有機產品及其認證的涵義
有機產品是指有機生產、有機加工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其中:農業(yè)有機生產是指遵照特定的生產原則,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jié)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guī)律和生態(tài)學原理,協調種植業(yè)和養(yǎng)殖業(yè)的平衡,保持生產體系持續(xù)穩(wěn)定的一種農業(yè)生產方式。
有機產品認證是指認證機構按照《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guī)則》以及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對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過程進行評價的活動。只有經過認證機構認證后的產品方可稱為有機認證產品。
有機產品認證機構是指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經國家認監(jiān)委批準,并按照批準范圍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第三方組織。
認證認可是國際通行的規(guī)范經濟、促進發(fā)展的重要手段,是國家重要的質量基礎。有機產品認證能夠“傳遞信任、服務發(fā)展”。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后,可在獲證產品或者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加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及其有機碼。
02
有機植物生產及其認證的基本要求
有機產品生產包括有機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產品的生產,本指南僅針對有機植物生產及其認證提供基本要求。有機產品植物生產及認證依據《有機產品生產、加工、標識與管理體系要求》(GB/T19630-2019)進行,經營者需按照該標準建立并實施有機生產管理體系。具體如下:
1.有機生產單元的邊界應清晰,所有權和經營權應明確。
2.生產基地應遠離城市、工礦區(qū)、交通主干線、工業(yè)污染源、生活垃圾廠等。
3.在有機生產和常規(guī)生產區(qū)域之間應設置有效的緩沖帶或物理屏障,以防止有機生產地塊受到污染。
4.應選擇有機種子或植物繁殖材料,不應使用經禁用物質和方法處理過的種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5.使用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質時應符合《有機產品生產、加工、標識與管理體系要求》(GB/T19630-2019)表A.1的要求。
6.盡量利用燈光、色彩誘殺害蟲,機械捕捉害蟲,機械或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蟲草害。
7.不應在有機生產中引入或在有機產品上使用基因工程生物或轉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微生物、種子、花粉、其他繁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質、植物保護產品、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等農業(yè)投入品。
8.不應在有機生產中使用輻照技術。
9.有機產品中不應檢出有機生產中禁用物質。
10.對栽培容器進行清潔消毒時,應使用蒸汽或《有機產品生產、加工、標識與管理體系要求》(GB/T19630-2019)表A.3列出的清潔劑和消毒劑。
11.不應使用聚氯類建筑覆蓋物、塑料薄膜。
12.應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和鹽堿化,應充分考慮土壤和水資源的可持續(xù)利用。
13.由常規(guī)植物生產轉為有機生產,需經過轉換期,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產品才可作為有機產品銷售。
03
有機產品認證程序
依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按以下程序辦理:
第一步:市場主體提交申請,認證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第二步:認證機構與其受理的市場主體簽訂認證合同。
第三步:認證機構派出檢查組進行現場檢查。
第四步:認證機構作出認證決定,頒發(fā)認證證書。
第五步:第二年進行再認證審核,維持認證證書的有效性。
辦理流程圖
04
標準查詢和認證機構選擇
1.有機產品認證依據和生產標準可通過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網址查詢。
2.機構查詢請點擊右手邊聯系方式聯系
05
疫情期間有關認證工作提示
1.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延續(xù)。對在有效期滿需監(jiān)督審核及再認證維持的認證證書,各認證機構應根據市場監(jiān)管總局制發(fā)的市監(jiān)認證〔2020〕9號文件規(guī)定,結合認證機構的自身換發(fā)、維持認證證書相關程序要求,可順延既有認證證書有效期至疫情解除之日起3個月。
2.污染控制。從事有機植物生產的市場主體,在疫情期間應合規(guī)使用、妥善保管乙醇、過氧乙酸等清潔劑和消毒劑,避免對有機產品造成非預期的污染。
3.新舊標準轉換。有機產品認證新版標準《有機產品生產、加工、標識與管理體系要求》(GB/T19630-2019)已于2020年1月1日實施。已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市場主體需按新版標準建立有關工作規(guī)范,替代原有的認證標準(GB/T19630.1~19630.4-2011),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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